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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救濟

類別社政綜合業務
單位社會課
辦理時限(天)隨到隨辦
單位聯絡電話06-2680622轉313
注意事項

服務對象為遭遇天然災害死亡,房屋遭損。

應附文件
  1. 全戶戶籍謄本。
  2. 災害勘查報表。
  3. 相關證明(如住屋毀損照片、死亡者應附死亡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