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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扶助

類別社政綜合業務
單位社會課
辦理時限(天)2天
單位聯絡電話06-2680622轉318
注意事項

服務對象為居住本市因罹患重病、失業、戶內人口ㄖ死亡無力殮葬或其它原因致生活陷困者。(以戶為單位申請)

應附文件
  1. 戶口名簿影本。
  2. 急難相關證明(傷病者附醫療機構診斷書及收據、死亡者應附死亡診斷書、生活陷困證明。
  3. 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