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宣導

  • 公告單位:社會課

為落實行政院「0-6歲國家一起養」全面照顧幼兒,提醒新生兒父母須主動申請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擇一申請);解除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後,務必重新申請育兒津貼。另本市為簡化申請流程,於各戶政事務所提供一站式受理窗口;或是採線上申請,以家長雙方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擇一)即可在家申請,申辦連結平台https://twbaby.sfa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