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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莊敬路透天住宅前違停檢舉案

  • 發表人:張小姐
  • 發表時間:114-09-06 08:31

《莊敬路透天住宅前違停檢舉案》

近來莊敬路上多戶透天住宅前的車輛,遭人以「違規停放」為由檢舉開單,引發住戶困擾。住戶停放車輛於自家門前,並未妨礙交通或安全,卻屢遭檢舉,令人感到難以接受。

然而,里長對此僅表示「無法協助處理」,未能展現積極作為;主管單位亦僅流於開罰,缺乏對問題本質的解決。此舉不僅未能平衡居民日常生活與都市規劃,更造成民怨。

問題核心在於:目前政府未能完善規劃人行道與停車空間,反而以「騎樓即人行道」的方式,將責任轉嫁給透天住戶,變相要求屋主「捐出」騎樓供行人使用。這樣的規劃既不公平,也與「人本交通」精神背道而馳。

建議:
1.政府應重新檢視道路及人行道規劃,避免僅以執法代替規劃。
2.針對透天住宅區,應研議合理的停車及人行分流設計,保障居民生活權益。
3.里長作為地方民意代表,應主動反映民情,協調各方資源,而非僅以「無法協助」卸責。

我們期待執政單位與地方里長能正視問題,提出具體改善方案,而非僅讓居民成為現行規劃不足的犧牲者。

    • 回覆者:東區區公所
    • 回覆時間:114/9/10 上午 08:16:50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反映事項,本所非常重視,經查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公告依目前法令規定法定騎樓屬禁止停車處所,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之3條規定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下設置標誌或標線開放供公眾停放機慢車。此外,交通局也特別提醒,騎樓地僅開放機慢車停放,汽車仍不可停放騎樓。
    另里長表示為了解里民的困擾,已主動向派出所了解現況,惟依目前法令規定汽車依法無法停放。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民政課課員黃小姐聯繫(電話2680622分機217),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東區區公所 區長 黃炳元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