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反映林森路一段1號違建一案,本所非常重視,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 經查該址並無設置法定騎樓,該址現況為屋前、屋側增建。
二、 該址違建本所已於100年12月27日、102年7月15日、114年1月2日查報至工務局。
三、 有關您於鄉親心聲再次陳情,本所已於114年3月3日函報工務局辦理。
倘您對於本案違章建築部分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民政課違建查報員沈小姐聯繫06-2680622#220;有關工務局後續處理部分亦可洽詢工務局使管科同仁何先生將會詳細為您說明,電話06-2991111#8155。再次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臺南市東區區公所 區長黃炳元 敬上